关于20级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
2020年09月21日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5902

户口迁入时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:

1、根据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要求,户口迁入工作只针对研一入学新生,其他年级不能办理,户口一经迁入,只有在毕业或退学时才能转出

2、本校读研、读博的学生,且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将户籍迁入学校的,请将姓名,原学号等信息报给本班班长,由班长按《班级领取户口卡登记表》统计信息后到户籍室代为取出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后,发给本班同学。由同学个人在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右上角用签字笔填写新的学院、学号、联系方式并在《研究生迁移名单统计表》签字确认后,再将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交给本班班长,由班长整理好,和本班同学的《户口迁移证》统一交户籍科办理。以上学生如有借出且未归还户口卡的,请及时归还至户籍室,以免耽误户籍从本科或硕士转入硕士或博士。

3、 非本校考入的新生入学后,由同学个人在《户口迁移证》或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右上角用签字笔填写新的学院、学号、联系方式并在《研究生迁移名单统计表》签字确认后,将《户口迁移证》或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交本班班长,由班长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本班所有落户同学的《户口迁移证》和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(《户口迁移证》和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分别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)后,以班为单位交学校户籍科办理落户。

 

请各班班长先按统计好的《班级取户口卡登记表》到户籍科取本校读研的户口卡,然后把整理好的《户口迁移证》、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、和《研究生迁移名单统计表》于925号之前交到户籍科。

请务必通知到每个同学,户口迁入只有一次机会,以免同学发生遗漏、未交的情况。

 

 

户籍科地址:交大保卫处一楼大厅(交大南门东侧二层小楼东门进)

户籍科电话:51688501

户籍科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 8:00-12:00  14:00-17:30

20级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.docx

班级取户口卡登记表.xlsx

承诺书.docx

研究生生迁移名单统计表.xlsx